财经纪要(2020.05.26):
小产权房最新表态
1. 2020年5月1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2. 《通知》明确规定,小产权房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3. 所谓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作为对比,城市的商品房,都是建设在城市国有土地之上。要把农村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需要经过征地程序,缴纳土地出让金。
4. 因此,小产权房的实质,是没有经过征地程序,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
5. 土地出让金的实质,是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
6. 在城区或者近郊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或者其他设施),不可避免需要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需要探索基础设施的融资模式,不能无偿使用,否则会加重城市基础设施的负担,不利于城市建设。
7. 小产权房如果无偿合法化,则避开了基础设施融资问题,不是长久之计,对于商品房购买者不公平,也不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8. 正在试点的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依然需要解决基础设施融资问题,否则会造成基础设施提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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