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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公告》,公布了部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对之前的GDP等数据进行了修订,要点如下。
2. 修订后的2018年GDP为91.93万亿元人民币,之前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为90.03万亿,总量增加了1.9万亿,增幅2.1%。
3. 调整之后,三次产业结构有所变化,第一、第二产业分别降低0.1和1.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1.1个百分点。调整之后,三次产业占比分别为7.0%,39.7%,53.3%。
背景知识
1. 经济普查的依据是2004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7月,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对该条例进行了文本修订。
2.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前三次经济普查分别为2003年、2008年、2013年。2018年是预定的第四次普查年份。
3. 经济普查的对象:中国内地(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行业上涵盖除农业外的各行各业。
4. 经济普查的内容: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5. 经济普查的方法: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6. 已经进行的四次普查,第一次经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第二次是全面清查,第三次是普查和抽样相结合,第四次(2018年这一次)采取的是抽样调查。
数据点评
1. 本次普查的数据修订幅度很小。前三次经济普查,普查年度的GDP分别调增16.8%、4.4%、3.4%,本次调增2.1%,修订幅度最小。
2. 调增的2.1%的GDP总量增加是名义值,没有扣除通货膨胀。扣除通货膨胀之后的实际GDP增速调整幅度会小很多,具体结果等待统计局的进一步的数据。
3. 本次修订对于2019年GDP增速的初步统计影响不大。从过去三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数据修订对随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没有产生明显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公开解释,现行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说,在核算2019年GDP时,将以2018年GDP修订数为基数,利用不同行业相关指标增速核算。因此,尽管2018年GDP修订数在总量方面有所增加,但对2019年GDP增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 第四次经济普查后,国家统计局将根据2018年GDP修订结果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此外,由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用了2017年制定的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在对GDP历史数据修订时,还要对有关行业数据进行修订。历史数据修订工作目前尚未完成。
政策含义
1. 2018年GDP数据调增2.1%,并没有减缓当前稳增长的压力,原因有三个。
第一,实际经济增速的调整很小,在数量上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当前经济形势偏冷,低于潜在经济增速,不仅影响企业经营,更影响居民收入和就业,稳增长是短期的必要任务。
第三,十八大规定的经济翻番的任务,本来就能顺利实现,经济翻番并不是当前经济政策的首要约束条件,数据调整并不对经济翻番的任务产生实质性影响。
2. GDP基数调增,有两个潜在的实质性影响。一是基数增加导致增长困难增加,并进而导致保增长的难度增加,有可能需要加大政策力度。二是财政赤字的空间是按照与GDP的比例计算,技术增加适度放宽了财政政策的空间,规模大概在600亿左右。
资产配置含义
本次经济普查是计划之内的预定动作,数据调整幅度很小,不影响对于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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