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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之前房产税“三年之内不会出台”的判断。
1. 3月8日,网传人大委员长栗战书表态,房产税今年将出台。
2. 仔细查阅文件,这是对高层讲话的误解和误传。新闻稿原文中,只是在中间位置提到房产税,丝毫没有快速推进的意思。
3. 新闻稿原文:
3月8日下午3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称,今年要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加快推进民生、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房地产税法、出口管制法、社区矫正法、军民融合发展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政务处分法,修改证券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4. 栗战书讲话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今年将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实际上,这已经澄清了2019年房产税将出台的误传。
5. 第二天(3月9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对“房地产税”立法问题又做了回应。乌日图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6. 这就说明,房产税法依然没有草案,更提不上年内出台。
7. 在此之前(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的措辞是“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延续了之前房产税立法“稳字当头”的基调。
8. 维持之前房产税“三年之内不会出台”的判断(这个判断最早在2018年初的「得到」房地产专辑中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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