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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6日(上周五),央行宣布改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主要变化如下:
(1)以前报价是基于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现在基于公开市场操作形成的利率(主要是中期借贷便利利率,MLF);
(2)报价银行由以前的10家增加到18家,增加的主要是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
(3)利率品种期限以前只有1年期,现在增加5年期;
(4)LPR由每天公布改为每月公布(每月20日公布,节假日顺延)。
(5)央行明确规定,各银行新发放的贷款,应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
背景知识
1. LPR(Loan Prime Rate)为银行对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客户的贷款利率在此基础上加成形成。
2. 根据央行公告,此次改革目标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3. 增加的8家报价银行中,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各两家,分别为西安银行、台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渣打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微众银行、网商银行。以前的10家报价行为:工农中建交,中信,招商,兴业,浦东发展,民生。
点评
1. 本专栏曾在两个月前预判降息,并在5月31日注意到“货币政策出现新变化”。
2. 本次LPR改革,实质是用市场决定的报价(基于MLF的加成利率),替代央行人为决定的名义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3. 目前,1年期MLF约为3.3%,低于1年期贷款利率4.35%。在银行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本次改革将引导利率下行。
4. 此次LPR改革像是一次“制度性降息”,既符合制度改革的方向,又符合短期调控目标。
5. 央行没有急于降低名义基准利率,而是出台了制度性降息措施,表现了政策定力和政策水平,为央行点赞一次。
6. 此次改革后,贷款基准利率退出历史舞台,利率传导机制为:央行决定短期政策利率,市场根据期限和风险贴水决定贷款利率。在金融市场形成机制上,利率市场化至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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